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王安石变法——为地方政府服役

在刘子健的《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特辟有一章,〈为地方政府服役:个案研究〉。杨联陞在序言中说“役法如果不是最复杂的制度的话,那么也一定是最复杂的制度之一。于是,作者用了一章,成功地为新募役法的背景、特点以及新旧制度的利弊描绘出一幅非常清晰的图景。这本身是项了不起的成就。”1

刘子健说的为地方政府服役就是王安石变法前的差役法和王安石新政的募役法(也称免役法)。以前只是关心变法中的青苗法,没什么注意差役法和免役法。因为杨联陞的评语,所以最近花了很多时间来研究这两种制度的分别。

在《宋代政治史》里叙述,宋代把乡村主户(有田产、税钱或家业钱的民户)分为五等。第一、第二等户(或仅是第一等户)称作上户,应属于大地主之列。第三等户(或第二、三等户)称作中户,当属小地主之列。第四等主户,属于自耕农之列,境遇稍好的可能还是富农。第五等户则属于半自耕农甚至贫农。在五等主户中,一、二、三等户合起来不到十分之一,而四五等户在十分之九以上。宋代之所以要将主户划分为五等,主要是为了在负担差役、科配杂税、倚阁减税等方面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上户多担任重难差役;中下户多担任较轻的下等差役。2

宋代的差役繁多。“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田赋),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司至押(司)、录(事)、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子)、掏(子)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定差。3”刘子健认为宋朝全国的服役人员肯定超过一百万。这些差役让服役的人受到无休止的痛苦4。编排户等的时候,故意让自己变穷;瞒报地产和物业将上户降为下等。而很多原本是上户人家为了逃避负担承重的差异,逃亡、分家甚至自杀。

王安石推行的免役法废除了按户等轮流差役的办法,改由政府出钱募人代役。由当役人户按户等高下分担,之前无差役的单丁、女户、寺观、品官之家,出一半钱代役。此外,全部还要加收十分之二的役钱,以备凶荒之年。5

张荫麟认为募役法(免役法)是对平民有史以来一大解放6。虽然免役法让农民从负担沉重的差役法解放出来,可是之前没有差役的人,现在需要负担免役钱(尤其是官户),下等户更是需要筹钱来上缴免役钱。

只是任何理想高尚的政策在落地推行时一定会遇到种种反效果,古今皆然。梁庚尧说:

                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规模宏大,目标高远,从法令的内容看,可以说是法良意美,但也已是并非全无阙失。例如募役法实际是差、募并行,第四、五等户原来没有职役,如今要轮差壮丁。而且民户除了应缴的免役钱外,又必须再缴二分宽剩钱,到了实际施行之后,更是弊端丛生。7

当时就有人就指出免役法骚扰民间之苦:

                今闻贪暴之吏,校民之产,有类其掾之多少而量其长短,计其牛、羊、犬、马、鸡、豚、狗、彘、铁炉、茶坊、兽具、鱼笱、食器、眠具、莫不估价出钱以助役。不知朝廷以收到免役钱,除每岁雇募工役、调给官员得替、赴任人工及津置纲运外,其钱更欲作何支用,而取之如此之细。8

批评者还认为,免役法破坏了公共团结。因为试图用雇佣兵来代替拥有地方基础,社区地方家庭的差役法。这些因为钱才来当差的“市井浇浮之群小”完全不值得信赖。这些雇佣人员会贪污和携带公款潜逃。9

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就认为其实自北周已经有了“租、庸、调”三种税收来解决为官府服役的财政问题。只是到了宋代,政府忘了原来上缴的税钱其实已经包括了募役所需之钱。现在政府没了多余的钱,只好差役。可是人民望差役是恐,反而心甘情愿给免役钱了事。结果是税上加税10。所以钱穆写道王安石的“开源政策,有些处又迹近为政府敛财”、“若说再在百姓身上设法括取,则那时的百姓,实有不堪再括之苦”。11

所以有学者认为,

募役法(免役法)从一个将州县级差役专业化和均衡中上户财政负担的进步性尝试,变成了以扩增收入为目的强加于全国百姓身上的一堆阻碍进步的过度征税。12

之前文章说到王安石的新政变法是以商品金融经济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黄仁宇就认为

                至于征收免役钱等于责成在乡村中实现金融经济,实际上政府早应组织银行,提倡保险,扩大批发业务,凡此都应当在城市之中著手。13

苏轼就说:

                第四等以下,旧本无役,不过差充壮丁,无所赔备。而雇役法例出役钱,虽所取不多,而贫下之人无故出三五百钱,未办之间,吏卒至门,非百钱不能解免。官钱未纳,此费已重。14

所以司马光认为

                征收税钱来免除徭役的代役法,和用钱发放贷款一样,都改变了农村经济的性质。与此相反的是,以前的实物税征收的是人民能够用自己的劳动生产的货物,新法使生产者要依靠市场卖掉货物,以便获得现金来纳税。这样农人就要倒霉;他们很容易受价格波动的伤害。……新税制下的货币化导致了商业化,破坏了农村的自给自足,而这是农村稳定的基础。15

除此之外,当时国家扩张农地和农产丰收,导致价格下降。加上国家要求免役钱和青苗贷款以钱币上缴,而钱币都被囤积在国库里没有在市场流动(加上钱币向境外流出),因此在熙宁变法间,市场现金短缺,北宋遭遇了“钱荒”——通货紧缩16。农民为了找钱,被迫贬值向“有钱之家”卖出他们的农产品以换取钱币。所以讽刺的是,王安石本意是要抑制兼并之家,结果反而成全了他们17。物价的低落对一般消费者是好的,因为他们用很少钱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可是谷贱伤农,所以当时的农民从免役法和青苗法里得到的结果是“钱荒”。

 一项新法在设计之时都是有个美好的愿景。可是往往要不是那个时代还未做好准备就推出超越当时间人们所能承受的压力冲击,就是执行方面事与愿违。哪怕就是为了国家长远之计,既得利益者也不愿让出自身舒适的那一丁点权益。期待改革的人们以为新政可以为他们带来好的改变,可是通常新政的好处需要时间来实现,执行之际的弊端却是立竿见影。被改革的满是怨恨,而要改革的也不满意,所以古今中外执行改革者大都悲剧收场。

悲乎!

Sept 15, 2025 - RC

1 刘子健著  张钰翰 译:《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香港中和出版有限公司,20226月香港第1版第1次印刷,第ii页。REFORM IN SUNG CHINA: Wang An-Shih, (1021 – 1086) and His New Policies by James T.C. Liu. Copyright © 1959 by the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ard College. Copyright © renewed 1987 by James T.C. Liu.

2 何忠礼:《宋代政治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6月第1版,第112 – 114页。

3 陈振:《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月第1版,第121页。引自〈宋史·食货志〉。

4 刘书,第132 – 133页。

5 何书,第180页。

6 张荫麟:《两宋史纲》。北京出版集团公司,20163月第1版,20176月第2次印刷,第144页。〈北宋的外患与变法〉,原载《思想与时代》第56期,194112月、19421月。

7 梁庚尧 编著:《北宋的改革——熙宁变法的源起、流变及其对南宋历史的影响》。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2211月初版,第103页。

8 如上,第111页。(郑侠《西塘集》卷六。〈上王荆公书〉。

9 【英】崔瑞德 【美】史乐民   宋燕鹏 等译:《剑桥中国宋代史——907 – 1279年》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12月第1次印刷,第398页。史乐民:1067 – 1085年神宗统治及王安石变法〉。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 5: Part 1, The Sung Dynasty and Its Precursors, 907 – 1279. Edited by Denis Twitchett and Paul Jakov Smith.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10 王夫之   刘韶军 译注:《宋论》。中华书局出版,20134月北京第1版,20176月北京第4次印刷,第466 – 467页。

11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出版,19966月修订第3版,20056月北京第7次印刷,569页与第573页。

12 《剑桥》。第383页。

13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310月初版,20014月初版第37刷,第169页。

14 《剑桥》。第385页。

15 【美】包弼德 刘宁 译:《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9月第1版,201812月第3次印刷,第320页。This Culture of Ours – Intellectual Transitions in T’ang and Sung China by Peter K. Bol. Published by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Copyright © 1992 by 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

16 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一)。中华书局,20126月北京第1版,第55 – 79页。〈北宋物价的变动〉,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初稿。三十一年五月重写。

17 《剑桥》。第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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