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有兴趣于西晋占田课田是因为读了余英时写下他和唐长孺见面的经过。后来为此在2014年12月写下了关于了解西晋占田课田制的些许心得。
然而这些日子在读关于陈寅恪的书籍时不自觉又回到西晋占田课田的问题上,有些问题还是搞不清。结果现在终于肯狠下心,决定好好翻找手上仅有的书籍来厘清这个问题。
在《晋书·食货志》里
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
钱穆解释为
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合一百亩,即古者一夫百亩之制。云“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者,并非占地百亩之外别给七十亩,乃是其在占地百亩之内七十亩为课田。换辞言之,即是课其十分之七的田租。1
还有第二种解释为男子一共占田课田一百二十亩,女子五十亩。这和钱穆的说法虽在土地分配面积上不同,可是还是徭役地租的方式。
而杨联陞的解释却是
所以将这段文字的第一句翻译成:“每名男子可以持有土地七十亩,妇女三十亩。”是较妥当的办法。……每位成年男子五十亩、成年妇女二十亩可能就构成了分配的定额,或者就构成政府期待人民耕种的数量。2
唐长孺说过去他是接受徭役地租的说法,可是后来他认为
课田是督课耕田之意,一般人民自十六岁至六十岁不论你是否自己有田,政府一定要你耕种五十亩(丁女则二十亩),这是所谓“驱民归农”的意思。占田规定七十亩,政府并不要求全部耕种,但至少要有五十亩不被荒废。3
这就是余英时在回忆他和唐长孺见面时,想对唐长孺说他的结论竟会和杨联陞完全一致。
而近年来的樊树志也采用唐长孺和杨联陞之说。
西晋政府在公布占田限额的同时,规定丁男课田五十亩,次丁男课田二十五亩,丁女课田二十亩……丁男之户必须耕种五十亩土地,并课取与五十亩土地相对应的田租、户调……
占田令名义上也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一人三十亩……4
非常对不起的是在2014年时,误解了傅乐成所主编的《魏晋南北朝》的两段话。
田租: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5
占田制的规定,成丁男女一夫一妇之家可以占田百亩,其中七十亩必须负担租税。6
这两句话没任何矛盾,而傅乐成也采取唐长孺和杨联陞之说。
只是所谓高举马克思历史主义的尚钺,却还是认为丁男耕地总共有一百二十亩,而其中五十亩的收获全归朝廷。这就和唐长孺所说近年来新的讲法不同7。却还是和“被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中国反动政府控制”8——钱穆的徭役地租说法一样。
题外话,对此十分之七的田租和其他绢棉之税收,钱穆认为这“依然与屯田兵一律,只想凭王室威严,向下强夺豪取,岂能有成?晋室不永,只此等处可见。”9
除了其他西晋先天开国素质不足之外,此田租课税也是其中堕落原因吧。
August 27, 2016 – PSK
1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年6月第3版,2005年6月第7次印刷,第318页。
2 杨联陞:《国史探微》之《晋代经济史释论》。新星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第221页。
3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论丛》之《西晋田制试释》。中华书局,2011年4月第1版。第46页。
4 樊树志:《国史概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三版第二次印刷,第130页。
5 傅乐成主编 邹纪万著《魏晋南北朝》。众文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月二版四刷,第132页。
6 如上,第137页。
7 尚钺:《中国历史纲要》。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113页。
8 印永清:《百年家族——钱穆》。立绪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2年10月初版一刷,第248
– 249页。
9 钱书,第3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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